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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饮料时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可乐,然后屁颠屁颠地抱了两瓶芬达,正好遇上超市搞活动,买一瓶芬达送一个百事可乐的塑料杯,海蓝色的杯身上印着百事的标志,我喜滋滋地想,同样的杯子你一个我一个,是不是就代表了一辈子。
我鼓起勇气问你,听说你有女朋友哦?
你怔怔地看着我,你听谁说的?根本没这回事。
好像有一个泡泡在我心里炸开,然后变成一朵鲜艳的花,多愉快,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心里每天开出一朵花,用对你的思念浇灌而成,刘知奇,你多幸福。
烧烤时我以减肥为借口把鸡翅鸡腿牛肉都往你碗里塞,你叫我张嘴,然后把你咬了一半的香肠喂给我。我的脸被烟熏红,被酒醺红,被你这个亲昵的动作羞红。有个学长过来给我们拍照,我二话不说挽起你的手臂对着镜头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哦耶!
我们一起坐缆车过湖,在湖心的时候缆车朝我这边倾斜,我着急地想,一定要减肥了,你这么瘦,我太胖了站在你身边一定不好看。可是你是多么善良的男孩子,你眨着眼睛说,葛婉仪你一点也不胖。我们玩天降奇兵,突然升空的瞬间我哇哇大叫着扑进你怀里,脸色苍白。你只是笑着拍我的背说,没事啦没事啦。坐海盗船的时候我又趴在你胸口瑟瑟发抖,你紧紧握住我的手,那一瞬间我觉得莫名的安心。
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一个寡言少语的男生,却敌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那天黄昏我们在暮色弥漫的公园里聊天,聊到你离异的父母,聊到同你一样我的单亲家庭,聊我们晦涩的童年和叛逆的少年,最后聊到我们最爱的NBA。你问我喜欢谁,我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是艾佛森,2000年他率领76人队跟湖人队打总决赛,我看一场哭一场,哭足七次之后便认定了他是我这一生的至爱。
那个坚韧而不羁的男人,是我顶礼膜拜的英雄。
你说艾佛森是你第二喜欢的,你最喜欢的是森林狼队的加内特,那个像狼一样的男人。
刘知奇,这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对我而言,爱就是爱,独一无二,是纯粹的,笃定的,没有备份,没有仅次,没有第二。
如同你在我心里一样,不可取代。
如果艾佛森去了森林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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