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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得很长,长得摸不着边际,苏幕遮一时看到了十几年前的大漠,漫天的黄沙,他还单纯的可笑,傻乎乎地踮着脚尖去摸白骆驼的头,白骆驼一身毛皮沾满鲜血,粘连成缕,滴滴猩红落在沙里,蔓延洇开,扩散着和他脚下的红色连在一起。
风里可以嗅到硝烟的味道。
烟火啊,似又见到了秦淮的画舫,几十盏宫灯照得亮如白昼,灯花噼啪响,就能闻到烟火的气息,掩在冲天酒气之后,细微的烟火气。
他觉得很冷,从最深处缓缓流淌出的冷,眼前是水,夜半秦淮的冰冷河水,从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入侵,把所有的温暖驱逐离开这具躯壳,就连血液,都好像被替换成了河水。
身上没什么力气,疲惫不堪地缩起来,放纵了水的侵入,放纵了意识的远去,任由着记忆抽离,只剩了这么具空荡荡的壳子飘着。
若是可以,连他的性命一起随波涛流去,那该有多好。
是了,他不过是顺水推舟,踩进了陷阱,不过是佯装自己一无所知,渴盼着葬送掉自己的一切。
活着,有时总是一件太过苦痛的任务。
他的一生好像都是冷的,同河水一般无二的冰冷。一个孤儿要在战乱的西域生存,许是注定了留不下天真的。所以才会拼命虚构出干净温柔的自己,自欺欺人那是他曾有过的过去。所以才会那样依赖石观音赐下来虚假的爱意温存,直到再也无法欺骗自己,直到鲜血和烈酒打破了自己卑劣的幻想。
从一开始就是脏的,从一开始就是冷的,会写字前先学会了握刀,灌进喉中的酒远比水多,仅有的幸运便是生了这么张脸,却躲过了那些龌龊的交易。
赤着脚踩在沙地上,每日仅有几滴水,果腹永远是奢望,充过两脚羊,差一步就成了锅里一堆烂肉,做过先头兵,穿着不合身的盔甲去送死。对他来说,杀人不是乐趣,而是技能,一种不掌握就会死的技能,所以那场战争,先锋军只他一个人活了下来,逃进了沙漠,逃进了狼群,行将就木的老人教了他两个月武艺,日日和狼群厮混在大沙漠。
大多数时候,比起是个人,他更感觉自己像只畸形的野兽,错误的生了人的模样,才会活得那么辛苦。
沉进水里的感觉是幸福的,这水就像他的人生,肮脏的,丑陋的,暗沉沉拼命遮掩住下面积淀的鲜血,撒着满河灯火酒香粉饰太平。
闭上眼睛,他从黑暗中来,走到了尽头,仍是黑暗。
飘飘荡荡,随波逐流,也许某一日谁会发现他腐臭发烂的躯体,混在这河水里,难舍难分。
冷到了极致,竟也能触到些许暖意。
他从未想过,醒来时会是那样的温暖,他还记得河岸腥潮的泥土,大半张脸埋在泥里,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却能闻到很淡很淡的檀香气,指尖划过布料的柔软,有人在问着他什么,焦急而又关切。
嗓音如此清朗柔和的人,心也一定是暖的吧。
脑袋里一片空白,找不见过去,寻不到未来,他就像于黑暗中经历了一场长途跋涉,筋疲力尽弹尽粮绝,终于有一束光施舍着照耀下来,第一次触及温暖的指尖颤抖着,恐惧又不忍放弃。
他挣扎着眼睛睁开一道缝,窥到了明亮的光辉。
太阳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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