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也不知道是谁的不幸,当沈霁禹灰头土脸跟个野人似的钻出树林的时候,正赶上一个瘦削的身影起身,对上一双大大的眼睛,四目相视彼此都吓了一大跳。单薄的身子,挂着一身土灰色泛白的旧衫,这种时节看着都会觉得冷。
那人惊慌地避开了视线,弯下腰端起满满一木盆的衣服匆匆起身,踉跄了一下,稳了稳身体,快步离开,仿佛后面有什么野狗会追上来。可能是因为衣服洗得太久,腿有些麻木,步伐迈起来总是不自然。真担心一阵春风将这人卷到河里,估计应该沉不下去吧,沈霁禹发现自己很不善良,好笑的摇了摇头。除了开始的尴尬,沈霁禹也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若是谈起对这人的印象,应该就是那双大大的眼睛和单薄的身躯吧。
正文第四章苦乐参半
“呦,大少爷回来了?小秋你个没眼力见的小蹄子,还不快点接过东西,累着我们大少爷,你担当的起码?”说话之人,语声刚落又佯装抬手要打罚旁边站着的跟班。但见那人肤若凝脂,杏核弯眼面带桃花笑,头上插着一柄双鹊报喜的银钗,一身锦缎棉衣,任谁看都是一个翩翩佳少年。只是眼角微挑,似笑非笑中带着一种狠戾。
小秋立刻会意,顺势就要抢下叶初晴手里的木盆。初晴放下木盆,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劳烦二弟。”说完便将盆里的衣物有条不紊的一件件地晾了起来,叶初阳的小把戏他早就看透了,想借着接过木盆的机会错手将盆扣翻在地,害得自己还得再洗一遍。小秋看被识破了,就匆匆的退到了叶初阳身边,叶初阳挖了小秋一眼。叶初晴缓了缓行动的步子,每年的这个时候,右腿都会分外的疼,一遍遍的提醒着自己那无法改变的事实,足足有四年了吧。
“哼,还真当自己是个大少爷,也不瞧瞧自己的德行。小秋啊,记住了,人呢,贵在有自知之明,没有那个富贵命就得认命。要不然搅得家不像家,人没个人样的,徒劳的连累别人。”叶初阳说到后来声音也扬了上去,像是生气又像是解气。
叶初晴背对着他们晾衣服,手顿了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以为可以遗忘的事情每每提起,依旧痛的让人战栗。
“大哥,你是成心在这种天气洗衣服吗?这又飘起了细雨,我那衣服可是经不得雨的。”
“洗的时候还没有飘雨,春雨飘不大,看着西边的日头,已经无云估计些许时候就放晴了。”这两天叶初晴他爹伤寒又重了,他得照顾他爹,住的屋子还阴冷,他爹这病拖不得。还赶上春忙时节,他还得忙趁着厨房给地里的长工送吃食,这刚刚倒出功夫洗衣服。叶初晴家虽不是什么大家大业,早些年也算是十里八村的富户。正夫屋里外加他们哥俩都有一个使唤的小厮,若不是因为四年前的事…,他知道正夫心里恨,自己心里何尝又不恨。
“大哥,小弟这两日心里难受的紧,想想大哥就要出嫁了,小弟真是不舍得很,单说大哥要嫁的妻主,唉…”说着状似悲伤的抚了抚心口。
叶初晴的薄衫被风刮起了一角,略显蓬乱的头发,仿佛风再大一些,整个人都能被吹散了开去。空洞的眼神望着夕阳西下的地方,又仿佛一切都入不得他的眼。如果是以前的自己或许死也不会同意这门婚事吧,可是如今,还有什么盼头呢,正夫已经答应会拿钱给爹看病的,只要答应这门婚事,现在自己只有爹了。
将自己嫁个那样的人,正夫应该能出出气吧,何况那家不要什么嫁妆,自己以往存的一点私房钱也可以留给爹治病用。况且自己这副破身体,人家没嫌弃也算好的了,“扫把星配流氓”倒也算绝配了,叶初晴自嘲的笑了笑,这笑容看起来比哭更让人心疼。叶初晴不禁想起了今天在河边遇到的那个人,虽然灰头土脸但却透着一股洒脱。还有那个人口中吟诵的那首自己从来没有读过的词,就是曾经的那人也没有这样的才华。他很好奇什么样的人能如此的旷达的胸襟,如此潇洒的生活,所以他才没有在洗完衣服时匆匆离去,却难以避免四目相对时的惊慌。
比起叶初晴,沈霁禹可是心情好得不得了。一进院子扯着嗓子就喊了起来:“爹我回来了!快看看我的收获。”
“呵呵,禹儿回来了,真担心死爹了。春天野兽都凶得很,爹真担心,呸呸,瞧我这嘴。”沈夫郎赶紧从屋里迎了出来,边走边念叨着。
“爹,你可别担心,我都多大的人了,瞧瞧我这肌肉。”说着展示般的将没提东西的胳膊举了起来,握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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