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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听欣儿的话文/白某人
☆、第一章苦命与我与穿越
如果这个世界是一个舞台,那么我们究竟在这个舞台上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别的人我也许不知道,但是能肯定的是,我的存在是个跑龙套的。
安静地坐在湖边的草地上,我顶着刚才和别人干架时被打肿的脸思索着毫无意义的人生。附近公园的湖边,一直都是我常去的地方,因为即使我回的再晚,爸爸妈妈也不会担心我。
他们已经生下了我的弟弟,在他们心中,女儿只不过是赔钱货,走丢了更好。
忍着疼,我放下书包,把它打开,里面满是泥土——里面的书早在放学的时候就被热心的同学给扔进了垃圾堆,于是为了补偿我,他们把我空空如也的书包填上了泥土。
其实在这满是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能弄到这么多纯朴的泥土也是很不容易的,既然如此我又有什么怨言呢?对于泥土,我原本就有种超乎寻常的热爱,因为这么低贱的东西竟然能培育出那么娇媚的花朵,这样的事情只能用伟大来形容。
我喜欢土,也喜欢花草,虽然爸爸妈妈只要一看到我养花就会把它们给毫不留情地扔出去。
当然,除了花,我也有别的更为喜欢的。想到这里,我用又脏又肿的脸挤出了一丝难看的笑意,然后打开了书包侧边的小口袋,拿出了放在里面没有被那些热心同学发现的望远镜。
看来,事情也不算太糟,不是吗?
我知道,旁晚的时候,那个人一定会在出现阳台上,陪伴那些他精心喂养的花儿——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天都不能没有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接近真实的臆想。
夏天的时候,他喜欢穿蓝色的睡衣,但是到了天气不那么热时,或者更加冷冽时,他会给自己穿上一件毛衫,但是不会是高领,他喜欢V字领。
果然,他今天穿了一件墨绿色的V字领羊毛衫,显得高挑而又骨感。而且他对着花儿微笑的表情是最美的,就凭这个,这世上没有人能比他更美。
我吞了吞口水,想象着自己有一天会变成他阳台上的一盆花。
他是我家楼下一家西餐厅的主厨,是公认的温柔的白马王子形男人,所以有很多女人都迷恋他。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喜欢花,发自内心的喜欢。
喜欢花花草草的人,一定是好人,大大的好人。所以为了守护他,我经常会牺牲掉所有的零用钱去那家西餐厅,然后一贫如洗地来到这个没什么人来的公园湖边看看他是不是一切都好。
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来守护他,虽然他不知道我的存在,虽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但是我知道我的功夫没白费,因为最后他肯定会发现那个女的其实很肤浅,肤浅的连翻土的蚯蚓都不如。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了阳台上,我心满意足地收好望远镜。看着湖水里倒映的月色,我知道现在已经远远过了回家的时间。
但是,我看了看手机,没有一通未接来电,于是我笑出了声。
收好满背包的泥土,我准备回家了,原本我是这么打算的,原本是,但是……
各位,请不要小看但是这个神奇的词语,它往往可以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例如,我终于考试拿了第一名,但是这只不过是我在做梦。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但是只有我自己这么认为。
言归正传,但是,我看到一个人飞快地朝我跑来,边跑边怪叫道,“不要!这位女同学,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要想不开!”
啥?这个字神奇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以至于让我花了零点五秒钟的时间审视了一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被打肿的脸,悲催的月色,空荡荡的湖边。
是的,我承认我这模样看上去让人有点误会,但是,又是但是,我完全来不及解释,就感觉到一股忽如其来的推力。于是,这也是个不错的词,于是我就这么直挺挺地被撞到了湖里!
我想往上游,可是我身后的重量提醒了我,我背了一书包的土,而且还是现在被水浸透奇重无比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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